一、支持范围
各镇街(含火炬开发区、翠亨新区,下同)推荐的市属、区属或镇街属企业“工改工”项目。各镇街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单位为各镇街推荐的,在本辖区实施“工改工”项目的市属、区属或镇街属企业。
(二)申报项目需为中山市范围内实施的“工改工”项目,改造方案已获得政府的批准。
(三)申报项目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未获得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。
三、支持方式
对各镇街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开展的“工改工”项目(含国有企业、集体经济组织、外资企业、民营企业、自然人等主体的项目)竣工面积和施工许可面积分别按70%和30%权重进行加总计算后排名,对排名靠前镇街的“工改工”项目根据其投入情况予以事后奖补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涉及到的降低用地或生产运营成本、项目规划设计、产业园发展、配套建设、公共服务平台、贷款贴息等方面。
四、支持标准
结合省奖励资金规模以及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,确定入库项目数量,按照项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。项目实际投入包括降低用地或生产运营成本、项目规划设计、产业园发展、配套建设、公共服务平台、贷款贴息等方面。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以符合条件的发票等合法票据金额(不含税)为准,发票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。
五、申报截止时间
2021年11月14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