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对象:
1.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;
2.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、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、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库的企业;
3.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(资金)等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;
4.近5年内获得1项(含)以上且目前有效的自主科技成果(含发明专业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)的企业;
5.近5年参加市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;
6.其他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类型的企业。
补贴项目:
科技企业上市(挂牌)补贴
申报条件
2016年1月1日-2017年6月30日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完成股改的,以股改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;
2.与券商签订推荐挂牌三新版协议的,并按协议履行费用支付的;
3.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版挂牌的(期间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挂牌后摘牌的,仍予以补贴)。
补助标准
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版挂牌补贴
对科技型企业完成在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股份公司给予10万元补贴、有限公司给予5万元补贴,以挂牌时营业照上企业的性质核准补贴额度。
股改补贴及新三板签约补贴
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企业,补贴20万元(注册时为股份制公司的不给于补贴);与商券签订推荐挂牌协议的,补贴50万元。已获之前各年度本专题相关补贴的,不给于重复补贴。
申报时间:
2017年7月17日-2017年8月10日 17:00